實價課稅不可行 多費口舌討論沒意義
住展房屋網 – 2014年10月8日 上午9:29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自從財政部提出房地合一稅構想以後,不動產稅制改革就一直是媒體與大眾關注的焦點。而近來,又有論者重提房地產「實價課稅」的構想,惟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,實價課稅不僅實務上根本窒礙難行,與其討論實價課稅,還不如討論「市價課稅」來得務實。
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解釋,所謂的「實價」,是指實際成交價,現在「實價登錄資訊網」所登錄的,就是實際成交價。那麼,為什麼照實際成交價課徵持有稅,為何不可行呢?
第一,「實價」是實際成交價,必須在房子成交時才會有成交價;換言之,若長年未交易過的房子,則不會有實價,這一部份就無法實價課稅。如果沒有交易過的房子,又採取公告地價與房屋評定現值來課稅,那麼稅制又變一國兩制,徒增亂象。
第二,倘若實價課稅,並無法跟上市場價格變動,也無法做到公平正義。舉例來說,如果今年一間房子成交一千萬,今年按一千萬實價課稅;五年之後,房子都未再轉手,但市場價格可能已漲到一千五百萬,若再按一千萬課稅,顯然低估其價值。同理,若五年後,房子行情跌到剩五百萬,若按五年前成交價一千萬來課,則價格又高估了,所以稅負就難達到公正的目標。
第三,則是延續上一項,即使某一年、某一間房子有成交,產生所謂的實價,但畢竟房子不會年年轉手交易,所以不可能會年年產生實價;如果沒有年年有實價,那又要怎麼實價課稅?
因此,在全球先進國家中,幾乎沒有實價課稅,而是以「市價課稅」。至於市價的產生,通常是由政府專業人員、或委託估價人專來評估市場行情,來得出所謂的市價。而這個方式所得出來的市價,必須是貼近於市場價格,且隨不動產逐年漲跌來作調整,也才能做到賦稅的公正性。
或許有人會問,台灣不也是由政府評估、公告不動產價格,然後以該價格課稅嗎?此話固然沒錯,但我國不動產稅制的弊病在於,政府所評估、公告的不動產價格,與市場行情天差地遠,以致於不動產稅基偏低,演變成不動產稅制問題叢生。
即便如此,官方數十年來仍不願意改革,而今年財政部所提出的房地合一稅,僅只於交易稅的部份,持有稅仍不動如山。或許,不管大家再怎麼討論、討論出多好、多公正的不動產稅制,如果官方不想改,那也徒勞無功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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