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震險有4種,看看你保對了沒?
台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,屬地震頻繁的地區,921、2016台南震災維冠大樓倒塌和今年初的花蓮地震,很多民眾都依然記憶猶新。不想辛苦打拚半輩子的換來的房產,在天崩地裂的幾秒間毀於地震,家垮了房貸還壓在肩上,就必須透過保險機制,將一部分的震災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分擔。
分析當前產險公司所販售的地震險主要有4種:
1. 地震基本保險:只保障房屋全倒與鑑定全倒,最高150萬及20萬臨時住宿費用。
2.超額賠款地震保險:填補基本地震險在房屋造價超過150萬所設計,適用於造價較高的房屋額外加保。
3.輕損地震保險:主要針對房屋部分損毀,如牆壁龜裂、磁磚破裂等,而屋內的動產,如廚櫃或家電摔落等也在保障範圍內。
4.擴大地震保險:結合輕損地震險與超額地震險的優點,1年期保費2492元,平均每天不到7元,承保事故所致損失,理賠不受建築物半倒或全倒的限制。
其中地震基本保險是921地震後由政府推動的政策性保險,硬性規定房屋投保火災保險同時一併投保地震基本保險,保額最高新台幣150萬元。如果,民眾覺得150萬的保障跟貸款額度相比,遠遠不夠,還可加保超額地震險,若房屋因地震造成全損,就會獲得超過150萬元的理賠。
但是要注意,地震基本險跟超額地震險,只在房屋全倒、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、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超過重置成本50%時,才會理賠保額。萬一只是震傷結構,屬還可以修復的狀態(例如常見的房屋龜裂、地磚隆起、玻璃震碎、櫥櫃家電摔落損壞等狀況),或是想進一步保障家裏面的動產、家具、家電因地震所造成的損失,則要在加保「擴大地震險」,或採限額賠償的住宅綜合險「輕損地震保險」,方可獲得理賠。
要弄清楚的是,地震險只保房屋價值,不考慮土地價值,因為建物在震災中受損,但所有權人隨建物所持份的土地並未受損。另外,民眾要留意的是,根據統計數據發現,國內地震險投保率約33~34%,大多保戶均是應貸款銀行保障做為抵押品的房屋價值而投保的,所以很多無房貸或是貸款已經還清的屋主,往往疏忽了要幫房子投保地震險的事。為了讓一家人得以擋風避雨、安身立命的家園有完整的保障,無論有沒有房貸,都該主動向熟悉的銀行或保險公司尋求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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